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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忘初心使命,永葆家国情怀”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1:15 点击数: 来源:

各分工会: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文明委〔2016〕3号)和省文明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文明家庭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以家庭和睦促社会安定,以家庭幸福促社会祥和,以家庭文明促社会文明,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 “不忘初心使命,永葆家国情怀”为主题的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促进邻里互助、团结友善,提高教职工文明素质,推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幸福校园的建设。

二、评选范围

全校工会会员家庭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

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选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的;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家庭成员有参与“黄、赌、毒”的;

(4)家庭成员有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家庭成员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其他行为的。

四、评委构成

从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和18个分工会女工委员中产生,由纪检监察处随机抽取。

五、评选办法

1.以工会会员家庭为参评主体,采取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已获评首届“文明家庭”的,不再参评。

2.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分工会在50户以上的家庭可推荐1—2户,不足50户的可推荐1户。各分工会对推荐的文明家庭需公示3天,无异议再上报校工会。

3.根据申报材料,评委会进行投票评选,选出不超过10户文明家庭,并在学校予以公示。

六、表彰奖励

经公示无异议后,校工会将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2.材料报送。报送2000字以内的典型推荐材料、500字以内主要事迹介绍及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粘贴一张2寸全家福彩照),推荐材料及照片电子稿发至校工会李闯老师QQ邮箱:917862720@qq.com,纸质材料于2019年11月26日前报送校工会。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女职工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民 族
职务/职称
学 历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分工会名称
家庭主要成员概况
主要事迹︵政治思想家风建设工作业绩社会服务
分工会推荐意见 分工会主席签字:盖章年月日
校工会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此表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