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之家”是集教职工体育锻炼、文艺活动、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活动场所。为规范管理,把“教职工之家”建设成健康、文明、高雅的文体娱乐场所,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职工之家只面向我校在职教职工和退休老同志,不对学生和校外人员开放;
二、在职教职工凭校园卡进入,退休人员凭退休证进入。运动项目必须穿专用的运动鞋、舞蹈鞋,否则,谢绝进入;
三、多功能厅主要针对团体(4人以上、30人以下),一般不对个人开放,团体使用,须事先向校工会专职负责人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参与活动时应注意安全、文明,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打闹;
五、注意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活动时量力而行。如在活动中出现身体意外,责任自负;
六、爱护环境卫生,不随地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涂抹乱画;室内禁止抽烟,禁止宠物入内;
七、活动室内严禁赌博和进行其它不健康的违法娱乐活动;
八、自觉爱护各项设施,不擅自移动、拆卸器械。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物品带出室外,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九、活动完毕,应清理活动室,物归原位,并随时关闭各种电源、门窗等;
十、进入活动室活动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十一、清洁维护:由物业聘请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清洁打扫。每周一全面清洁;周二至周五例行清洁。
开放时间:
在职教职工:
周二:晚上6:30—10:00;
周五:下午2:00—5:30;晚上6:30—10:00
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退休职工:
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寒暑假停止开放。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教职工之家”工作人员守则
1.“教职工之家”工作人员由学校聘任,负责“教职工之家”日常开放、设备维护与卫生清洁;
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带校外人员和在校学生进入活动室或外借器械、书籍、报纸及棋类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严格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对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擅自离岗者,造成活动室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工作人员要管好器械、书籍、报纸及棋类物品的使用,维持正常秩序,保持好环境卫生;
5.工作人员应定时检查进行活动教职工运动鞋等穿戴情况,如有未按规定穿戴的,应及时提醒;
6.工作人员在开放时间按时开放、关闭活动室,清点、摆放整齐各种物品,同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物品齐全,消除隐患,登记好工作台账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