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总工发〔2024〕15号),授予996个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1000个集体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798名个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我校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是全国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是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和肯定。
近年来,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持续深化工会建设,开拓进取,勇于作为。围绕“建家”这一核心任务,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坚持政治立魂建“红色之家”,落实教代会职权建“民主之家”,推进建功立业建“奋进之家”,坚持竭诚服务建“温暖之家”,坚持文化引领建“活力之家”,坚持守正创新建“智慧之家”,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归属感。
建设深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当好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是工会工作的永恒课题。未来,学校将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为新起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为谱写“一师之好”新篇章贡献更坚实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