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下午,我校请来了长沙市委党校曹习华教授,给全体党员上了一节生动的党课,给大家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曹教授引经据典,给大家厘清了修改后的《准则》和《条例》有哪些亮点,有什么变化。”
《准则》的亮点是: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删繁就简,易懂易记。在对象、范围、条款上有些变化。
《条例》的亮点:一是将党章相关内容具体化;二是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三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五是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条例》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通过系统的学习,党员老师明白了,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干部,都要以《准则》和《条例》中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尤其是曹教授联系教师工作实际情况,指导大家如何严格要求自己,如何对待学生,如何对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