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迎接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展示我校教职工队伍“不忘初心跟党走”的政治风貌,丰富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激发广大教职工热爱学校,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情感,用高尚的艺术与精神引导教职工,校工会将举办“喜迎‘十九大’、欢歌唱给党”合唱比赛。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工作人员:张志华、陈晓琳、彭德志、刘红艳、及部分学生
1、机关一分工会(党政办、纪委办、组织统战部、宣传部、档案馆、工会、团委、校友会、保卫处、人事处): 刘立勇负责
2、机关二分工会(学生工作部、后勤处、财务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彭善琼负责
3、机关三分工会(教务处、教学质量与监控评估中心、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发展规划处、继续教育部、基础教育发展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罗昂负责
1、参赛曲目两首:分别为必唱歌曲《校歌》,以及歌唱祖国歌颂党、歌唱社会主义、歌颂民族团结的自选合唱歌曲一首。
(1)歌曲内容积极向上,紧扣 “爱校”、“爱党”、“爱国”主题;
(2)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具有一定的合唱艺术效果;
(5)每个分工会必须有一人担任指挥,且指挥节奏准确;
本次比赛设最佳风采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4名,另设组织奖4名 (音舞学院分工会作为专业表演队伍,不参与名次评比)。
精神风貌(包括组织纪律、台风、服装、化妆、歌曲内容等),演唱效果,表演形式;
(1)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台上台下纪律严明,行动整齐:计30分;
(2)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通过合唱良好体现,具有一定的感染力,两首歌曲均演唱:计30分(只演唱一首歌的,此项只能得10分);
(3)演唱形式丰富,音准良好,声音协调,指挥节奏准确:计20分;
(5)参演人数超过在岗在职总人数(以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准)50%的:计5分
(6)扣分:各院系部门正副职少一位参加扣1分,机关分工会少一位校领导参加的扣1分,城南书院分工会只计城南书院正副职领导(最多扣2分,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由分工会主席提书面说明报告刘志敏副书记)。
1、评分总分为100分,综合全体评委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总和除以有效票评委人数,为各参赛分工会的得分,再减去所扣分数为最后得分。
2、必唱歌曲伴奏(1分11秒)由校工会统一准备,自选歌曲(不超过5分钟)伴奏由各分工会自行准备。
3、请各队负责人于6月16日(星期五)前将参赛详情表发至校工会张志华老师邮箱542908259@qq.com报名。逾期不报,视为弃权。电话:82841046(办)13908453107(张志华老师)。
4、各参赛队领队请于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3:00到工会办公室(图书馆后栋3楼)抽签确定比赛出场顺序。
附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年度分工会合唱比赛参赛详情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年度分工会合唱比赛参赛详情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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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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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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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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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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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名称及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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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主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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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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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演出的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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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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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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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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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到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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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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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台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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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其中男: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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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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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话筒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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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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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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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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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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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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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制作LED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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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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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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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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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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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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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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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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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场走台时间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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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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