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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一师工字[2019]1号 关于做好2019年省总医疗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6日 00:38 点击数: 来源:

各分工会:

为了构建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减轻教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负担,防止职工因病致贫、致困,更好地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湘工帮发[2018]3号)精神,校工会于2018年底组织在我校参加医保的在职职工参加了2019年省总工会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互助金的来源为工会补助资金。本活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住院医疗互助,在职职工因病住院,按规定申报,可享受住院医疗补助。二是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如患保障项目六个病种之一的,可获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同时,还可申请住院医疗补助。现将省总工会的医疗补助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分工会落实到位,确保全体工会会员知悉。

1、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住院的均可申报,2018年入院2019年出院的也可申报。

2、省总工会规定,职工因病住院申请医疗互助必须在出院结算60天之内申报,逾期不受理。

3、省总工会每个月接收审核资料的时间为21-30号,只接收学校统一申报,不接收个人申报。

4、校工会每月18—19日接收申报(遇节假日向后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资料交至图书馆后栋310组织权益部,校工会每月向省总工会申报1次。故请教职工在出院后按期按要求向校工会申报。

5、个人需要提供的资料为2个原件4个复印件:2份原件:住院结算单原件、住院缴款收据原件;2份原件省总审核后会当场退回。在此提醒教职工先报省总的补助,再报商业保险,否则就可能没有原件提供给省总审核,会影响补助申报。4份复印件:住院结算单、缴款收据、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6、相关省总医疗补助申报未尽事宜以《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为准,详见附件。

附件:《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