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分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校党委研究,同意各分工会举行换届选举,现就分工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校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学校基层工会组织,不断提升工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团结和依靠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与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各分工会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委员会由3 人组成;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委员会由5人组成。委员会可分设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女工、财务、文体等委员,委员可以兼任。
(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分工会主席由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机关单位一般由正处级干部担任。
(二)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和发展,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以德为先,廉洁从政。
(三)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奉献精神。
(四)密切联系群众,有群众基础,有较强的政策水平与协调沟通能力。
(一)分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在所在部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上一届分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机构和人员调整幅度较大的单位,可由单位党组织成立临时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二)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所辖工会小组提名推荐,分工会根据大多数会员的意见,将推荐名单交各工会小组讨论,收集意见并经民主集中,报所在单位(部门)党组织同意,向校工会报告,校工会同意后,分工会再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三)选举方式。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2/3及以上时,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为5%。
(四)分工会应将选举结果(包括委员分工情况)向校工会书面报告,由校工会批准。
(五)分工会委员届中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不能担任委员的,应及时按民主程序进行补选。主席的调整和补选应与校工会协商,经校工会同意。
(二)本次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
(三)本次换届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进行,各分工会要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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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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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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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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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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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一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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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5人:彭小奇、童小娇、刘志敏、刘鸿翔、李昱)、党委行政办公室(11人)、纪委办公室(5人)、组织统战部(4人)、宣传部(4人)、档案馆(4人)、工会(7人)、团委(3人)、校友会秘书处(3人)保卫处(14人)、人事处(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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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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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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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二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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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2人:李克勤、刘宇)、学生工作部(10人)、后勤处(23人)、财务处(15人)、基建处(8人)、资产管理处(9人)、审计处(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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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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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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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三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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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2人:曹兴、江正云)、教务处(18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3人)、招生就业处(7人)、科研处(6人)、学报(4人)、发展规划处(2人)、继续教育部(7人)、基础教育发展部(2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19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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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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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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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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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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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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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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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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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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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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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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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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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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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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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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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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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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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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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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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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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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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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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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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
工程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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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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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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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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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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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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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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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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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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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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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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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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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
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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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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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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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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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
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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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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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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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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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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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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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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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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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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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书院(61人)、文物管理处(7人)、离退休工作处(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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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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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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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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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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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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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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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外语教学部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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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外语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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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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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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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附小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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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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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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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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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小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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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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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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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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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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