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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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职工生活福利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2:03 点击数: 来源:

1.学习和掌握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行使职权。

2.审议学校及相关部门准备提交教代会讨论的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议案。

3.收集整理教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作为教代会修改议案、决议、决定的依据。

4.对教代会作出的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有关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情况向教代会和学校行政报告。

5.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参与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重要问题的决策。

6.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