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围绕校工会的中心工作,根据女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结合女教职工的特点,制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各类活动,及时研究相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2.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学校的事业发展建功立业。
3.了解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特殊问题,主动参与学校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女教职工情况,及时收集、反映女教职工的意见、诉求和呼声,协助学校办好女教职工各类福利,积极为女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5.在女教职工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帮助女教职工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等问题,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女教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理论文化素养。
6.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
7.协助学校贯彻执行有关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女教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8.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文体活动,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9.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芙蓉杯”竞赛和各级各类创优争先活动,做好先进事迹、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加强对工会女工干部的指导培训,不断提高她们为教职工服务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11.指导二级分工会开展女工工作,接受校工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主动与工会各工作机构和行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靠广大女工工作积极分子共同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12.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