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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16:52 点击数: 来源: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激励广大教职工在“四个一师”的建设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条例》(湘一师党字〔2021〕6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不多于15人,其中包括一、二附小各1人。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1.在“三全育人”中,师德高尚、表现突出且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全校教职工。

2.一线教师评选比例不低于80%。

3.凡已获评我校“师德先进个人”者,五年内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严于律己,自尊、自强、自省、自律,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坚定职业理想,坚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勤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教学效果突出或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突出,专职教师每学年内承担教学的实际课时,应超过本单位教师的平均值,具有很强的奉献精神与创新意识。

3.热爱学生。坚持以学生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师生人际交往中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在立德树人、热爱关心学生等方面事迹突出,深受学生爱戴。

4.严谨治学。恪守学术规范,无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

5.团结协作。坚持集体主义原则,积极参与学校或院(部)、教研室组织的学术交流及科研攻关等各类集体活动,爱护学校荣誉,能模范地处理个人和集体、竞争与协作的关系。热心教学与科研方面的公益性工作。

6.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影响。不假公济私,不损人利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情操。

7.违纪违规、师德失范者,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评选工作由校工会、人事处具体组织。

2.分工会在所属党委的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民主评选推荐工作,每个分工会可推选1-2人。

3.各分工会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须在分工会公示无异议后再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并附照片(2寸红底彩照)、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送校工会。校工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在征求人事处、教务处、纪委办公室意见,无异议后组织评审。

4.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工会、党委行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校督导、学生代表共13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分工会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

5.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入选人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审批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下文予以表彰。

6.对获奖者颁发“师德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每人奖励2000元。

五、相关要求

1.“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附件1)和信息表(附件2)。典型事迹应当突出个人事迹,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申报表需经所在分工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各分工会请于3月31日(周五)上午11:30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信息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稿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稿发至1272722428@qq.com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2841046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信息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2月12日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彩色照片(2寸红底)
籍贯
职称
本校任教时间
政治面貌
职务
学历
所属分工会
联系电话
本单位2021—2022年度教学平均课时数
本人2021—2022年度教学课时数
获奖情况
主要先进事迹 (2000字以内)
分工会意见 分工会主席签字:分工会(盖章)年月日
校工会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信息表

序号 所属分工会 姓 名 性 别 教学时数2021—2022年) 教学排名2021—2022年) 指导学生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个人获奖情况 论文发表情况 主持项目情况 社会公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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